经济观察网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记者今天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市场监管总局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监督抽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于质量安全问题多发频发的产品,加大抽查力度,发现并依法处理质量违法行为。对抽样发现产品存在“三无”、无CCC证书、无生产许可等违法情形的,立即固定证据、及时移送处置,提升监督抽查精准发现、快速处置问题的能力。
同时,细化网络抽查,压实平台责任。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除公开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外,同步公开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等信息,提升监管威慑力。同时,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对不合格产品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予以处罚,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另外,优化分层时限要求,将原有六十日、七十五日、九十日的整改复查时限,统一简化为六十日内完成责令改正、初次复查,九十日内完成再次复查,提升问题处置效率。明确检验未发现不合格的样品,可依法通过拍卖、公益性捐赠、销毁等方式规范处置,实现样品闭环管理。
征求意见稿还体现了避免重复抽查,减轻基层负担。建立健全重复抽查约束机制,优化抽查频次有关规则,将原有“6个月内不得对同一产品开展两次以上抽查、上下级不得重复抽查”调整为“同一年度”;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年度抽查的,市场监管部门不再重复抽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同时,明确网络抽查、跟踪抽查、专项抽查等特殊监管情形豁免条款,兼顾监管刚性约束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
对于抽查数据研判与成果运用,统一规范抽查统计标准,明确采用“不合格率”表述进行汇总统计。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产品涉及行业主管部门职责的,及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抽查结果,协同依法依规处理,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质量监管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