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22日电 据“市场监管总局召回中心”公众号消息,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21日,共监测到2家生产企业开展消费品召回2次,涉及产品937件。
2次召回的产品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电热水壶
品牌/型号:万利达/304A6
数量:890个
生产者:廉江市东科电器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热水壶,由于产品存在接地措施项目不符合GB 4706.1—2005、GB 4706.19—2008标准要求,可能引起触电危险,存在安全隐患。
产品名称: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绿佳/TDT3010Z、TDT3011Z
数量:47辆
生产者:天津绿佳新能源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项目不符合GB17761—2024标准要求。夜间在道路灯光较暗的路面上骑行,受到汽车等其他交通工具灯光照射时,反射器无法起到有效警示作用,从而影响骑行者人身安全。照明亮度值不足,易在夜间骑行时的照明效果不理想,存安全隐患。(中新经纬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