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下称“法典”)正式开始施行,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阙占文做客第三期“广东生态文明讲堂”,聚焦法典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展开深入解读。
第三期“广东生态文明讲堂”在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举办。邹长森/摄
中国特色创新:设立“绿色低碳发展”专编
据悉,法典包括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共5个编次、1242条。讲座现场,阙占文以《学习生态环境法典,做美丽广东“生态合伙人”》为题,从法典的立法编纂背景、核心制度内容、现实应用指引三个维度进行全方位、深层次、通俗化的解读。
阙占文表示,法典由原来分散的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而成,同时具备集成性和创新性。法典回应了新型环境挑战,比如针对新污染物(如微塑料、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缺乏法律依据的问题,法典新增“化学物质风险管控”专章。同时,还设立“绿色低碳发展”专编,在全球环境法典编纂中体现中国特色创新。
回应民生关切
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编纂理念,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为立法宗旨。法典中也专门回应了餐饮油烟、露天烧烤、社会生活噪声、光污染等“家门口”的烦心事。
“餐饮油烟问题涉及居民安宁权与财产权以及经营者的利益,解决难度较大。”阙占文称,法典新增针对餐饮油烟等生活源污染的条款,引入“选址指引”机制,规定在经营者办理登记阶段即告知其经营场所是否适合开展餐饮等可能产生污染的活动。若规划明确该区域不宜设餐饮,则不得设立,为后续纠纷提供明确法律依据。
当下,露天烧烤成为公园休闲的流行娱乐项目。但是,这很可能涉嫌违法。阙占文指出,法典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违反规定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法典还填补了我国光污染防治领域的法律空白,在国家法律层面系统规制。窗外广告屏彻夜常亮、玻璃幕墙反光刺眼有了维权依据。法典规定,广告屏、灯箱、道路、体育场、施工场地、玻璃幕墙等的设计、安装均需符合国家规定。违反规定的,由相关部分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阙占文提醒,公众有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权利,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可通过拨打环保热线、线上举报、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护公共利益和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