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披露,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上海青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转让底价2.7亿元。
披露信息显示,该债权已于2023年12月31日停止,法院已完成判决并强制执行,抵押物为位于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练西公路3585弄73、76-80号地下一层、一层、2、10-12、16、18-20、26、28-33、35、60-63、65-72、88号的房屋。现剩余本金3.17亿元,剩余利息7957.78万元,债权合计3.96亿元。
上海青晨地产的不良债权由蔡程作为担保人,青岛银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担上海青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履行义务不足部分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蔡程就青岛银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履行义务不足部分承担三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质押情况方面。青岛银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上海青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股权及上海青晨置业有限公司12.2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鼎晖湖畔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上海青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及上海青晨置业有限公司12.7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本次转让为网上竞价并一次性完成付款,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需按债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270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本转让信息披露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