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海南五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琼建房〔2023〕263号),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支持常住人口购房,包括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外省居民家庭“以旧换新”、个体工商户和社会组织经营者等,均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购房待遇。同时,支持人才购房,包括柔性人才、非本省户籍人才、重点企业职工等,满足一定条件可享受同等购房待遇。
此外,通知还提出支持企业投资兴业购房,根据企业投资、纳税贡献、实际住房需求等情况,梯次匹配一定比例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指标。同时,取消商业类项目、办公类项目产权分割销售最小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50平方米的规定,优化调整住房套数认定范围,其他市县购买的住房不计入购房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