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河南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 知,其中,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由“不得低于网签备案合同房屋总价的30%”降低为20%。
在贷款额度方面,该通知提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额由“不得超过网签备案合同房屋总价的70%”提升到“不得超过网签备案合同房屋总价的80%”。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额由“不得超过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计税价格的70%”提升到“不得超过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计税价格的80%”。
同时,提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额度。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由“不得超过支付工程建设费用的增值税发票应税金额的70%”提升到“不得超过支付工程建设费用的增值税发票应税金额的80%”。
该通知还提出,要提高抵押住房价值额度。抵押物为单元商品住房的,贷款额由“不得高于评估现值的70%”提升到“不得高于评估现值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