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湖北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布了一系列措施,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这些措施包括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收回并收购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此举是为了响应国家和省级关于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的政策措施,确保政策的落地实施,以及盘活存量和闲置土地。
黄冈市在鼓励开发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消除开发建设中的障碍,完善规划条件和配套设施要求,调整开竣工日期,并依法免除因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违约责任。此外,黄冈市还计划充分发挥土地二级市场的作用,推进房地产用地的“带押过户”,并配合司法及破产处置,优化分割开发程序,以支持合作开发。
在规范收购收回方面,黄冈市强调了依法收回土地的情形,并提出协商收回时可采取等价置换等方式,以坚决避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