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福建省泉州市宣布全面取消住房限购、限售、限价政策,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微信公众号“泉州住建”发布的《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鲤城区、丰泽区及泉州开发区新出让的房地产住宅用地项目将不再执行公证摇号政策,由开发企业自行销售,不设置购房条件。已出让的房地产住宅用地项目,若认筹总人数超过房源套数的200%,则触发摇号销售。
此外,泉州市鼓励已有住房的居民“以旧换新”,各县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居民“以旧换新”予以适当补贴。自2024年10月1日起,泉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购买的一、二手住房不再执行限售政策。有特定销售要求的商品住房从其规定执行。属于改善性需求的购房者,再次新购买一手商品住房后,可将第1套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限售年限的商品住房转让。
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基础上,全市根据辖区内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新出让的房地产住宅用地在招拍挂时不再限制商品住宅、车位销售价格。已出让的房地产住宅用地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和相关文件要求继续执行商品住房“限房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