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深圳控股有限公司公告,于公告日,该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作为贷款人)订立一份有关一项最高达20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的融资协议,融资年期为36个月。
根据融资协议,深圳控股承诺促使(i)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深业」)仍为本公司单一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至少35%实益拥有权并保持董事会的控制权;及(ii)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人民政府直接或间接持有深业至少51%实益拥有权。违反该等承诺将构成违约事件,当违约事件出现,贷款人可以取消融资并宣布融资项下的任何未偿还金额实时到期应付。
公告透露,于本公告日期,深业实益持有深圳控股已发行股本约62.33% (而与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所持权益一并计算,约63.19%),而深圳市人民政府间接持有深业100%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