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TV-华龙网讯(首席记者 陈雨)7月30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9月1日起施行。
在当天举行的法规解读会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吴凯介绍,市委六届九次全会聚焦加快建设创新强市,明确要求加快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地方立法。制定该《决定》是认真落实市委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职责义务,以法治之力助推我市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
记者了解到,《决定》共计11条,围绕一体推进重庆市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机制进行制定。具体包括: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健全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机制,健全平台基地建设联动机制,优化科教协同引才育人机制,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构建多方投入机制,健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机制,建立联动评价机制,建立营造一流创新生态的服务机制,建立工作闭环落实机制,强化监督问效机制。
在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方面,《决定》明确探索建立市级教育科技人才统筹协调机制,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推动教育供给、科技创新与人才支撑一体贯通。
在健全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机制方面,《决定》规定聚焦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重点领域,强化平台建设与学科建设联动,加快推动高等学校“双一流”和优势学科建设。
在健全平台基地建设联动机制方面,《决定》提出要聚力推进“203060”重点攻坚突破体系,紧扣“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融合发展需求,优化市域科创布局和整体空间格局。
在优化科教协同引才育人机制方面,《决定》明确构建以科技创新和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创新型人才共育、共引、共享。
吴凯介绍,《决定》紧扣市委六届九次全会关于加快创新强市建设的部署要求和大力实施教育强市、创新强市、人才强市建设的工作要求,努力实现教育培养人才、人才支撑创新、创新赋能产业正向循环,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提供坚实支撑。《决定》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以制度刚性保障一体推进我市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