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18日裁定宣告破产之后,深圳市柔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柔宇科技”)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的柔宇国际柔性显示基地产线还在运转。“产线还能生产,设备还在空转,没有停。”11月25日,柔宇科技一名王姓产品总监告诉记者。虽然早已没有订单或生产任务,但是这些高精密的生产线不能停转,如果长时间停机,设备就会老化或者精度下降,后续也会带来更高的维护成本,导致资产价值进一步丧失。
11月28日,淘宝的“阿里资产”拍卖平台上线了柔宇科技全资子公司深圳柔宇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丁山河路18号的12套不动产及一批设备类资产,起拍价约12.3亿元,将于12月14日10点开拍。截至11月29日1点00分,仍未有人报名竞拍这批资产。
柔宇科技这家昔日光环十足的科技独角兽企业,为何最终迎来破产清算,而非重整新生?记者就此进行了较长时间的跟踪、采访,试图对柔宇科技破产案进行“还原”。
危机
柔宇科技的资金链危机第一次暴露在公众面前,是2020年其申请上交所上市而披露的招股书:这家打造了国内首款折叠屏手机的企业,在三年半的时间里累计亏损超过了30亿元;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0.65亿元、1.09亿元、2.27亿元、1.16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59亿元、-8.02亿元、-10.73亿元、-9.61亿元。“公司持续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仍在市场拓展阶段,销售规模较小且新产品的研发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在招股书里,柔宇科技如是称。据多位前员工向记者回忆,柔宇科技从2019年前后开始出现拖欠员工工资以及供应商款项等问题。
经营困难的背后,是技术路线与市场需求之间的脱节。“我们(柔宇科技)是最早用氧化物做OLED(有机发光二极管)的,氧化物这个技术虽然不能说厉害,但是我们是最早把它做成量产的。”一位柔宇科技的前技术员工告诉记者。
在柔性屏赛道中,主流的技术路线包括LTPS(低温多晶硅)和IGZO(铟镓锌氧化物)两种方案。虽然柔宇科技在宣传中强调自己的“超低温非硅制程集成技术”(ULT-NSSP)能够超越这些传统技术,但实际上这项技术本质上还是基于IGZO材料。
与LTPS和IGZO的成熟应用相比,柔宇科技的技术路线在生产成本和技术门槛上并未实现预期的优势。“IGZO技术在液晶显示(LCD)中已经有了很多应用,柔宇科技将其应用于OLED显示屏,并实现量产,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上述前技术员工说。
尽管柔宇科技做出了全球首个氧化物驱动RGBOLED(红绿蓝有机发光二极管)量产线的突破,技术本身的市场化转化却遇到了很大困难。与三星的LTPS技术和后来兴起的LTPO(低温多晶氧化物)技术相比,柔宇科技的技术方案在良率控制和成本控制方面的优势并不显著。
随着竞争对手的逐步成熟,柔宇科技的先发优势也逐渐消失,技术壁垒没有得到有效建立,反而暴露出生产成本过高、技术更新迭代缓慢等问题。尤其对于显示面板这样的重资产行业而言,如果自身“造血”能力过差,资金链条的压力就会快速凸显。
与此同时,柔宇科技寻求上交所IPO的努力最终失败,其后寻求赴美上市的努力也依然无果。2021年下半年,柔宇科技开始爆发大规模“欠薪”事件,员工开始集中反映工资拖欠问题。
2021年12月9日,柔宇科技创始人刘自鸿发布了一条朋友圈感慨:“其实,谁都有过不容易。在人生至暗时刻,也不要指望雪中送炭,唯一能做的是,坚持到底,永不言弃。”
在多轮停工、维权、寻求媒体曝光等方式都未能奏效后,2024年3月底,部分柔宇科技离职员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审查,要求对拖欠工资及期权问题进行清算,涉及的拖欠金额包括6000万元工资和数千万元期权奖励,共计超过1亿元。
柔宇科技的一名技术骨干何柯向记者回忆称,当公司IPO失败、公司资金链危机已到达积重难返的程度时,不只是公司员工对刘自鸿这位创始人彻底失去信心,刘自鸿对公司员工的信任也基本丧失,“给同事发微信,发一条撤回一条,很少打电话,怕被录音”。
何柯告诉记者,对于投资机构而言,柔宇科技这个标的一直具有一定吸引力。今年以来,经地方政府牵头,柔宇科技已经接触过几家意向投资者,且所需的第一笔重启资金并不算太多,大概十几亿元就够了。但从最终结果来看,柔宇科技依旧还是走向了破产。
博弈
在许多柔宇科技的前员工或至今仍在留守的现员工眼里,柔宇科技本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一步。从2024年3月被申请破产审查,到11月18日正式宣告破产,8个月的时间里,围绕柔宇科技的“烂摊子”,以柔宇科技原CTO余晓军为代表的公司技术骨干、创始人刘自鸿、投资方、地方政府展开了多轮博弈。
其间,柔宇科技内部也基本分成了三大“派系”。首先是被拖欠工资的已离职员工,希望通过司法途径讨回欠薪,对于柔宇科技的未来已经不抱希望;其次是以原CTO余晓军为代表的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技术骨干,希望能推动柔宇进行重整,引入新的投资方自救;最后则是创始人刘自鸿。
2024年3月31日,柔宇科技在官方微信发布文章称:“公司未曾主动申请破产,也未进入破产程序,目前企业仍在运营中。近期传闻源自公司离职员工个人,以期权结算纠纷名义提出的破产审查申请。”
以余晓军为代表的技术骨干,则在全力推动法院转变程序,何柯亦是其中之一。他告诉记者,当法院在今年3月份受理柔宇科技破产审查的案件之后,他们才发现柔宇科技走的是破产清算程序,而非破产重整。
“2023年的时候,地方政府牵头,余博士(指余晓军)也在多方协调,找了很多专家评估,证明了我们的方向还是没问题的,本来我们申请的是破产重整,结果法院走的是破产清算,我们肯定不希望清算,因为清算完之后柔宇科技就没有了,重整的话我们还能找新的投资人。”今年8月份,何柯曾如是向记者表示。
接触过柔宇科技的投资人亦告诉记者,柔宇科技的破产重整程序一直“不转”,新的投资人就进不来。于是,在2024年8月,以何柯为代表的近400名离职以及在职员工,一起联名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名为《关于恳请对柔宇公司从破产清算转重整程序的紧急致函》,希望法院能将柔宇科技的破产清算程序改为破产重整程序。
但从结果来看,他们的函件并未起到作用,在参与致函的柔宇科技前员工眼中,“卡”住柔宇科技从破产清算转向破产重整的人就是刘自鸿。
刘自鸿到底能不能“卡”住上述程序转换的链条呢?根据柔宇科技此前的招股书信息,刘自鸿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38.61%的股份,掌握了71.56%的表决权。
就此,国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浩(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平向记者表示,对于管理人和法院对破产程序的选择来说,实控人的意见肯定会是一个重要考虑因素。
针对柔宇科技从清算到重整的转换流程,广东平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卫平亦表达了类似意见,即实控人会对破产程序的选择产生重要影响。
张卫平告诉记者,根据法律规定,由于重整计划提出主体的多元性,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及持有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一名或数名出资人均可以提出,因此重整从权利属性而言,属于私权利,并非公法上的权利。
张卫平亦指出,柔宇科技及其两家全资子公司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就代表债权人或债务人协商不成,无法进入重整程序,或已经重整失败,而当企业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便无法程序逆转,再改回重整。
张卫平认为,重整计划能否被法院批准执行,取决于多方面因素,因重整计划一经法院裁定批准,对债务人、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但重整计划存在着不确定性。如果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并未提起,或者其中的主体并不同意进入重整计划,该计划就不大可能会被法院批准。至于员工联名要求重整,最终还得由法院裁定是否重整,员工也要跟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本身协商”。
王永平亦向记者分析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在实务中,在此阶段,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法院也有受理的案例。
另外,法院也会判断企业是否具有重整价值。王永平指出,法院在作出此项判断时,一般会优先考虑企业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如果固定资产较多或经营情况较好,有充足的订单,原则上会选择重整;如果是轻资产企业,主要资产是无形资产,订单又严重不足,继续营业的价值不大,引入新的投资人的可能性较小,则视为无重整价值。
最后,在投资人方面,如果具有较强投资意愿和能力的投资人支持重整,法院当然也会优先考虑重整;在企业自身的意愿和能力方面,如果柔宇科技的管理层、股东没有继续经营的重整意愿,管理层既无力维持企业经营、又不能引入新的投资人,就只能报请法院宣告破产清算。
管理者
作为刘自鸿的创业伙伴,自柔宇科技遭遇危机以来,原CTO余晓军成为柔宇科技员工眼中最后一位认真负责且真心希望柔宇科技能重归正轨的核心高管。
在某种程度上,余晓军的经历与刘自鸿高度相似。余晓军是刘自鸿的师兄,1994年考入清华大学材料与工程专业,2000年赴美在斯坦福大学攻读电子与工程系硕士和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博士,2005年博士毕业后,先后在IBM与Micron公司任职。
2012年,刘自鸿找到了比自己大八岁的余晓军一同辞职回国创办柔宇科技。但从股权架构来看,根据柔宇科技的招股书信息,作为联合创始人的余晓军持股比例只有4.47%,另外一位联合创始人魏鹏也只有4.97%。
何柯告诉记者,在柔宇科技被提请破产审查后,经营业务基本陷入停滞,在此背景下,余晓军一面对接深圳市政府针对柔宇科技成立的专班,一面安抚其他员工,“审查之后,柔宇科技基本上是余博士在主导,但余博士做的很多决策要报到负责破产审查的华商律师事务所,然后华商所再报到法院”。
当以余晓军为代表的留守员工还在为推动柔宇科技重整而奔走时,刘自鸿在做什么?
8月31日上午10点,何柯告诉记者,在前一天晚上转播的2024年美国网球公开赛女单比赛的转播镜头中,他发现了观众席中的刘自鸿。
9月13日,柔宇科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作为被法院指定的公司管理人,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在会议上公布了第一批债权清单,柔宇科技及旗下三家公司欠付的工资总金额超过了3500万元。
11月1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柔宇科技及其两家全资子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正式宣告破产。这也意味着,余晓军和那些希望柔宇科技“重生”的员工,其希望彻底破灭。
作为公司实控人,刘自鸿是否不愿推动重整?有投资人向记者分析称,对于刘自鸿来说,推动破产重整并非单纯的“救企业”,更意味着他需要面对可能的股东重整和资产重组,“破产清算一定是对他最有利的结局”。
11月25日,王永平也向记者阐述:“柔宇科技这种情况,无形资产很高,负债金额巨大,资产处置所得对于还债就是杯水车薪,原企业重生的可能性不大。可能会采取意向投资者或新公司直接竞拍受让无形资产的方式重组,债务留在原企业,按破产清算程序清算。有效资产则由投资人接手或装到新公司,轻装上阵。”
自2024年5月以来,记者曾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号留言等多种方式,试图联系刘自鸿进行采访,但截至发稿,始终未获得刘自鸿的回应。
(应受访者要求,何柯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