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讯 1月18日,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核准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举办者由“华南农业大学、佛山机电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华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变更为“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市华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至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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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 16:23:22
经审核,拟核准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举办者变更为“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市华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经济观察网讯 1月18日,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核准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举办者由“华南农业大学、佛山机电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华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变更为“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市华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至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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