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讯 1月10日,在寒假即将来临之际,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对参加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学员及家长的特别提醒》。提醒广大学员及家长在选择参加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时,注重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预付资金的安全。
北京文旅局提醒,要确保培训预付费进入存管专用账户。为保障缴纳的培训预付费用安全,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收取的培训预付费用,需全额存入该机构的预付费存管专用账户。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或时间跨度超过90日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要规范签订培训合同。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与学员或家长签订书面服务合同文本,对合同中双方权利和违约责任、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做审查确认,学员及家长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