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孙诗卉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妇女就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围绕信贷支持、教育培训、保险保障、科技赋能、政策协同五大维度,构建金融赋能妇女就业发展的系统框架。
创业担保贷款优化,“荣誉换信用”成亮点
在就业创业重点领域,意见明确鼓励银行围绕“巾帼电商”、手工制作、家政服务等居家就业新模式,制定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支持低收入妇女、因生育中断就业妇女等群体就业创业。
针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提出适度提高额度、延长贷款期限、优化审批流程。值得关注的是,对获得“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五好家庭”等称号且信用良好的女性创业者,可适当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
此外,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妇女创业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快速通道”提升融资效率,鼓励各地探索设立妇女就业创业专项引导资金。
推广“四癌”保险,防止算法性别偏见
在保险保障方面,政策着力构建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保障体系。鼓励保险机构针对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等各阶段妇女需求,优化投保要素,推广“四癌”(乳腺癌、宫颈癌、卵巢癌、子宫内膜癌)等女性特定疾病专项保险,简化购买和理赔手续。
针对灵活就业群体,政策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妇女灵活就业保险;针对家政行业,探索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模式,为家政人员与雇主双方提供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障。同时强调加强商业保险与生育保险的有效衔接,加大对孕妇、婴儿的意外风险承保力度。
此外,政策还在教育领域支持妇女提升就业发展能力。包括支持用好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困难女学生完成学业,规范开展研究生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鼓励“订单式”“靶向式”“嵌入式”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培训+信贷”支持模式等。
值得关注的是,政策首次明确要求稳妥推进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防止模型算法中的性别偏见,让技术赋能金融服务时不带偏见。
在落地方面,政策要求建立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探索建立重点领域企业和项目“白名单”,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建立健全金融支持妇女就业创业监测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