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小洲是一名10岁男孩,他在使用妈妈手机时在某平台观看直播,并充值打赏了2万元。小洲妈妈发现后,便在平台的未成年人打赏退款通道申请退款,平台退回了2万元。一个月后,小洲在上网课时拿到了妈妈的手机,他又一次在同一个平台充值打赏14万元。小洲妈妈再次申请退款,但遭到平台拒绝。于是小洲妈妈以小洲的身份,把平台告上法庭。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定平台向小洲退回2.8万元。小洲妈妈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四中院认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存在过错。在平台屡次提醒二次充值不退款的情况下,一审法院酌定了部分退赔金额,并无不当。因此,北京四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时间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