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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创投公会蒋玉才:政府投资基金的子基金应坚持市场化运作

2026-08-07 14:46:10

南方财经记者王达毓 见习记者苏磊

8月5日下午,21世纪“国企及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闭门会暨大湾区文投联盟新增成员授牌仪式在广州南方财经大厦举行。

会上,深圳创业投资同业公会荣誉会长、原深创投副总裁蒋玉才就“政府投资基金与政府引导基金的不同定位”的主题展开分享。他表示政府资金参与创投,关键是发挥引导作用,而不是替代市场。

在回顾我国创投行业发展历程时,蒋玉才介绍,20世纪90年代,一批具有国资背景的创业投资机构陆续成立,1999年成立的深创投是其中持续发展至今的代表性机构之一。

进入2000年后,市场化创投机构逐渐兴起。在国有创投直接投资模式效果有限的背景下,政府引导基金模式开始发展,通过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将资金交由专业投资机构管理,以市场化方式支持科技创新企业成长。

这一模式随后得到国家层面推动。2009年前后,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动实施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每年安排中央财政资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同时要求地方配套投入,五年间累计支持约200家创投机构,对国内创投行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以下简称“1号文”),明确政府投资基金是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并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产业发展和创新创业的投资基金。

蒋玉才认为,按照1号文,只要政府财政资金参与出资,就被纳入政府投资基金范畴。“当前政策将所有含财政资金参与的基金统一纳入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范畴,并实施相应监管,这一做法也延伸到了政府引导基金参股的市场化子基金。”

他认为,政府引导基金与政府投资基金在功能定位上存在差异。政府引导基金下设的子基金,应由市场化机构按照市场规律开展投资,遵循“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随后出台的相关监管文件进一步强化了对政府投资基金的规范管理,包括要求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加强统筹管理,已有同类基金的,原则上不得新设,推动存量基金整合。

“比如深圳重点发展的‘20+8’产业体系,如果按照相关要求,每个区针对同一个产业方向原则上只能设立一只政府投资基金。”蒋玉才举例说。在他看来,政策加强统筹管理的出发点在于防止基金重复建设和同质化竞争,但在执行过程中,也需要充分考虑创投行业的市场化特点。

在蒋玉才看来,创投行业具有高度特殊性,其投资对象往往处于早期阶段,未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必须建立符合行业规律的决策机制、风险控制机制和激励机制。

“没有这样的机制,无论是市场化机构还是国有机构,都很难做好创投。”他说。

在决策机制方面,蒋玉才强调,政府资金可以参与,但投资决策应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当政府资金交由市场化机构管理时,如果项目取得良好回报,应给予合理收益激励和管理费。

“创投行业是一个高度依赖信誉积累的行业,对于一家创投机构而言,最大的惩罚,就是市场的不认可。”他说。

基于此,蒋玉才建议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应分为两个层次:其一,各地政府主导设立的母基金、直投基金,其资金直接来自财政,必须严格管理,在决策方式与投资方向上作出明确规定;其二,对于市场化运营的参股子基金,则应与其他基金一样,遵循市场化规律,做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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