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TV-华龙网讯(记者 梁浩楠)8月12日,记者获悉,重庆将对《重庆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修订,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举报受理范围,并强化举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据了解,此次修订后,该奖励办法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生产经营性火灾隐患,安责险投保和事故预防服务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不含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以及承担安全评价、设计、认证、检测、检验等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人员的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
具体来看:
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核查属实的,由属地颁发风险隐患排查热心群众证书(电子),热心群众证书纳入村社积分等激励机制管理;核查属实,属于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举报事项的,重大事故隐患、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以及进行行政处罚的,经区县行业部门审定,并经同级应急管理局汇总报市应急管理局后,由市应急管理局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有奖举报专项资金中给予基础奖励100元。基础奖励不影响后续奖励。
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或者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谎报瞒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因即时举报安全生产隐患,成功避免人员伤亡、减少巨额财产损失,具有重大减灾止损情形的,给予重奖。
奖励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商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后,由市应急管理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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