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因年报延迟披露而备受关注的交大昂立(600530.SH)再次成为市场焦点。
12月3日,交大昂立披露,公司于12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原因为前任高管薪酬信息披露不实、解除会所业务约定书以及会计核算不规范。然而,此次警示函的背后似乎另有隐情。12月4日,交大昂立在沪举行媒体沟通说明会,公司董事长嵇敏等管理层针对警示函中提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对于公司之所以决定在此时选择公开对外发声,交大昂立总裁助理夏景华表示,是因为公司认为此次的警示函可能让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部分关键问题被股东误解。公司希望借此机会,让全体股东能够及时、充分地了解此次监管措施涉及问题背后的真实情况。
而此次警示函中涉及的“高管薪酬”正是最容易被误解的关键问题之一。据警示函,上海证监局认为,公司2016年、2018年年度报告中高管报酬披露不实。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交大昂立管理层表示,公司认为相关事实并非是上市公司发放薪酬未经程序的信息披露瑕疵事项,而按照管理层及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刘潇江的介绍,所谓高管报酬披露不实的背后,实际上是杨国平等五名前任高管通过公司资金购买保险再退回个人账户的行为,没有任何公司文件能作证此行为是给高管发放薪酬。
在本次沟通会上,交大昂立管理层现场介绍了2016年和2018年上市公司购买团体险退保至杨国平、娄健颖、李红等个人账户的情况,并展示了相关资料。管理层表示,杨国平等时任高管的这类行为,在证监会关于规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文件里早有明确界定,其实质是时任管理层滥用控制权侵占公司资产的恶劣行为,严重侵害公司和股东权益。夏景华还透露说,就前任管理层购买团体保险后减保退费至个人账户的问题,公司曾向监管机构做出说明。“我们认为,目前的责任认定弱化了时任管理层的责任,公司表示反对。”
夏景华介绍说,目前上市公司已就杨国平、朱敏骏等时任高管损害公司利益一事向法院起诉,法院已受理并立案,涉及案值为2103.93万元。他表示,“不排除上市公司后续提起刑事诉讼”。夏景华称,公司及大股东不会因警示函以及其他任何理由放弃对时任管理层责任的追索。“我们会坚定不移地站在全体股东的立场,尽全力为上市公司追回相关损失,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记者注意到,交大昂立在12月3日累计涉及诉讼公告中已披露了上述诉讼相关进展。
另外,刘潇江还详细解释了交大昂立在前期会计差错和解除会所业务约定的相关情况和具体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