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对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合计罚款890万元的行政处罚。经查,该行存在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违规发放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虚增普惠金融服务相关数据、金融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终止日晚于封闭式理财产品到期日等违法违规行为。时任重庆三峡银行行长、董事长丁世录因存在授信管理不尽职、“三查”严重不尽职部分问题,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此外还有多位时任行长、副行长、公司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等多位负责人被处罚。
同日公布的处罚信息还显示,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重庆分中心因催收行为不当及客户信息管理不善被处以警告并罚款;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因租赁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风险分类不准确及重大事项未按规定报告被罚款,相关责任人被警告;阳光财产保险重庆市九龙坡支公司因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被罚款35万元,负责人被撤销任职资格一年;国华人寿保险重庆分公司因未有效管理合作方销售人员导致误导销售,被罚款45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处从业限制。上述处罚均体现“机构+人员”双罚原则。
八项违规行为
重庆三峡银行此次被罚890万元,系因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认定其存在八项明确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包括:(1)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2)违规发放贷款;(3)“三查”(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严重不尽职;(4)虚增普惠金融服务相关数据;(5)金融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导致拨备计提不足;(6)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终止日晚于封闭式理财产品的到期日;(7)授信管理不尽职;(8)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上述问题覆盖公司治理、信贷全流程、数据报送、资产管理及人员管理等核心领域,反映出该行合规机制全面失灵。

上述问题贯穿信贷、理财、统计、人事等多个条线,反映出该行在业务开展中未将审慎经营原则嵌入操作流程。尤其在普惠金融数据报送和理财产品设计环节,存在人为干预和制度规避行为,直接违反监管关于数据真实性和期限匹配的强制性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授信管理不尽职”与“违规发放贷款”虽有关联,但在处罚文书中作为独立事项列示,表明监管区分了流程缺陷与结果违规。“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凸显对“人”的管理已成为合规核心要素。
时任负责人问责精准对应
此次处罚覆盖决策层、管理层与执行层,形成完整的责任追溯链条。丁世录因对授信管理不尽职、“三查”严重不尽职中的部分问题负有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时任重庆三峡银行副行长、行长王良平因对内控管理不到位、授信管理不尽职、“三查”严重不尽职中的部分问题负有责任,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十年;时任重庆三峡银行副行长胥玲因对内控管理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中的部分问题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取消任职资格五年;时任重庆三峡银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刘鸣昊因对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中的部分问题负有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中层管理人员亦被精准问责。时任重庆三峡银行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王身忠、时任重庆三峡银行授信评审部副总经理邹陶、时任重庆三峡银行授信评审部公司评审中心经理谢瑞宝均因在授信流程审核中存在不尽职行为,被认定对“授信管理不尽职中的部分问题”负有责任,分别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时任重庆三峡银行两江支行行长邱信朝作为分支机构负责人,直接组织贷款发放,在贷前调查与贷后检查环节严重失职,被认定对“‘三查’严重不尽职中的部分问题”负有责任,也被警告并处罚款。
这一问责结构表明,监管已构建“顶层—中层—基层”三级穿透机制。无论职位高低,只要在风险生成链条中存在履职瑕疵,均需承担相应后果。尤其对授信评审、支行行长等关键操作岗位的处罚,释放出“合规始于一线”的明确信号。
治理结构缺陷暴露
重庆三峡银行的问题根源在于“三查”机制在执行中被弱化,贷前、贷中、贷后管理流于形式,合规要求常因业务进度压力而被搁置,风险防控让位于放款效率。
考核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短期业绩导向。部分高管绩效考核中,贷款规模、利润等指标占比较高,而资产质量稳定性、合规执行情况等长期风险类指标权重相对不足,客观上促使业务条线更关注投放进度,弱化了全流程风险管理意识。在此背景下,信贷扩张与风控能力建设未能同步推进,风险管控措施滞后于业务发展节奏。
值得行业关注的是,提升治理效能需通过制度性安排强化风险约束机制。董事会风险管理职能应进一步做实,确保对重大授信和创新业务的风险审议具备专业深度与独立判断。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需建立有效的报告路径,在关键业务环节中拥有充分参与权和异议表达渠道。同时,高管绩效考核体系应更注重长期稳健性,将不良率、监管处罚记录等纳入核心评价维度,并配套实施薪酬延期支付与追索扣回机制,使激励机制真正与风险承担相匹配。
当前,中小银行的竞争已不再主要依赖规模扩张或增长速度,而是更多体现为制度执行力与风险文化的差异。合规需要真正融入日常经营流程,每一份业务签字都应有清晰的责任归属和可追溯的履职记录。这有助于夯实风险防线,防止局部问题演变为系统性风险。监管罚单的影响终会消退,但围绕治理机制和内控体系的深层次重建,才刚刚起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