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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蒙全:建议以家庭为单位征缴个税以降低育儿负担

原创田进

2026-03-10 17:30:17

建议探索以家庭为主体的综合计税模式,将夫妻双方收入、免征额及各项扣除合并计算,适用家庭综合税率,确保相同总收入家庭税负更趋公平。

今年两会期间, 全国人大代表、贵港市港南区植物保护工作站站长蒙全带来了合理扩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的建议。

在广泛调研中,蒙全发现家庭税负结构存在不公,“单职工”家庭负担偏重。具体而言,现行制度以个人为单位计税,导致家庭总收入相同但收入结构不同时税负差异明显。例如,年收入均为12万元的双职工家庭无需纳税,而同样家庭条件年收入24万元的“单职工”家庭(一方工作、一方育儿)则需纳税上千元,客观上加重育儿家庭负担。

其次,据蒙全介绍,当前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扣除主要覆盖教育及基本照护支出,但月嫂、育儿嫂、儿童高频医疗等刚性支出尚未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尤其对多子女家庭构成较重负担。

在这样的背景下,蒙全建议财政、税务部门会同相关方面,研究制定扩大专项附加扣除范围的具体方案,适时启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让税制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首先,建议探索以家庭为单位的征缴模式。即建议探索以家庭为主体的综合计税模式,将夫妻双方收入、免征额及各项扣除合并计算,适用家庭综合税率,确保相同总收入家庭税负更趋公平。对因育儿暂时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单职工”家庭,可将其视同有收入情形参与计算,享受相应免征额和扣除,减轻育儿家庭经济压力。

其次,建议将月嫂、育儿嫂等母婴护理支出纳入扣除范围,设置合理限额。同时,建议将儿童高频医疗支出纳入专项附加扣除。此外,可根据子女数量实行阶梯式扣除:在现有扣除标准每孩2000元/月的基础上,将第二个孩子的婴幼儿照护扣除标准提高至3000元/月,第三个孩子提高至4000元/月,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的税收支持力度。

蒙全表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既是“民生温度计”,也是“政策调节器”。扩大扣除范围、优化扣除结构,既是回应群众关切的务实之举,也有助于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增强税制公平性。

田进

产业与政策记者 关注宏观经济以及人社部相关产业政策。擅长细节深度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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