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03年至2020年,世界银行连续17年对全球190多个经济体的营商环境进行评价,中国的排名从《营商环境报告2018》的全球第78位提升到《营商环境报告2020》的第31位。
2023年5月,世界银行推出全新的“营商环境”评估体系(Business-Ready)——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价。此次评测上海成为代表中国参与世行评估的专家调查的唯一样本城市。评估维度从办事便利度拓展到监管框架完备度、公共服务可及性、企业办事便利度三个维度,还包含数字技术运用、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和性别平等三个主题;评估对象拓展到大中小各类内外资企业(不包括国有企业);数据采集更加多元化,还首次引入企业调查(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划分为6个片区)。
近年来,上海以对标国际营商环境一流实践为牵引,推出综合举措,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2018年以来,上海每年出台一版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到今年已经是第七版,从1.0到7.0,累计推出了逾千项改革举措,涵盖了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投资环境、涉外营商环境、创新环境、监管环境和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等多个方面。
为对标最新版世行B-Ready评价体系、主动回应企业关切和便利获取相关政策,上海市发展改革委联合界面新闻,耗时2个多月,先后采访了来自各行各业的十多位专家学者,推出“大咖聊营商”专题。专题涉及公用基础设施服务、获取经营场所、劳工、金融服务、知识产权、解决商业纠纷等多个方面,专家学者们一起探讨,一起谋划,为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谏言献策,也为持续打造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政府服务最规范、法治体系最完善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出力出彩。
2004年,联合国首次提出ESG概念。如今,已经过去20年时间,从小众话题走进大众语境,从概念理论走向落地行动,ESG经历了不断成长和蜕变。
ESG是英文Environmental(环境)、Social(社会)和Governance(公司治理)缩写的总称,既是一种关注企业环境、社会、治理绩效而非财务绩效的投资理念,也是一种对企业相应指标进行评估的评价标准。
自“双碳”目标提出后,ESG逐渐成为一种公认的价值评估理念。事实上,ESG理念也与我国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高度契合,强调环境、社会和治理的平衡发展,有助于推动银行保险业向更加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尽管可持续发展在理念层面成为共识,但在实际业务层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国内目前银行保险机构的ESG发展整体情况如何?近几年在哪些方面有突破性的进展?如何完善ESG监管政策?就银行保险机构的ESG合规要求及现状问题,界面新闻最近专访了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权威。
界面新闻:对于银行保险机构来说,发展ESG有什么意义?
权威:ESG实践对于银行保险业来说,是提高竞争力和可持续性的关键。通过关注环境、社会和治理因素,银行保险业能够更好地应对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挑战,提升客户和渠道的体验感和满意度,促进金融生态的健康发展和提高竞争力。
同时,ESG理念强调企业不仅要关注经济效益,还要考虑其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通过将ESG纳入企业战略和日常管理中,银行保险业能够提升其社会责任意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经济发展。
事实上,作为投资理念,信奉ESG投资理念的投资者更青睐符合ESG评价标准的企业,以期在实现社会价值的同时,取得稳定的长期投资回报;作为评价标准,ESG对于“什么是好公司”重新界定,从而探索出一条可持续的企业发展路径,使得企业在商业价值和社会责任之间取得平衡。
尽管ESG投资本身并不以被投企业的财务绩效作为唯一的关注对象,但ESG指标与财务表现之间的高度正相关性意味着,符合ESG评价标准的企业通常具有更高的投资价值和财务回报潜力。
ESG指标所反映的环境、社会和治理问题将影响被投公司的业绩,符合ESG指标的企业由于具备完善的内部治理安排与外部决策机制,展现出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不易发生影响企业业绩的“灰犀牛”、“黑天鹅”事件,因而具有更加稳健的长期财务表现。
界面新闻:目前我国关于银行保险机构ESG合规的主要政策法规有哪些?近几年在哪些方面有突破性的进展?
权威:我国的ESG监管早期主要集中于环境维度,监管对象主要为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对于上市公司,早期的监管措施包括上市时的环保情况核查、上市后的环境信息披露等。
对于金融机构,早期监管措施从宽泛地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授信及业务流程和管理程序中体现企业社会责任的管理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到要求推进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
在社会维度,有关信息披露主要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为载体。在治理维度,2002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已经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公司治理信息。
随着我国对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落实,以及各国ESG相关立法和监管活动的日益活跃,我国开始在官方层面直接使用ESG这一术语,而与之相关的ESG标准、激励约束机制的制定也逐渐起步。
就主体建设而言,监管机关对于金融机构自身ESG建设、ESG投资管理以及ESG信息披露分别作出了要求。
2022年6月,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自身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建设,防范ESG相关的风险,同时将客户及关联主体的ESG风险纳入考量。
指引全文共七章三十六条,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这意味着,ESG全面纳入银行和保险机构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指引》不仅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按下了“加速键”,更被视为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里程碑。这在全球范围都有领先意义。
界面新闻:国内目前银行保险机构的ESG发展整体情况如何?您认为当前银行保险机构在ESG合规方面应如何发展?
权威:相较于国际层面在20世纪90年代已开始给予ESG投资以体系化关注,我国境内的ESG实践进度目前尚处于较初期的起步阶段。
就ESG相关的议题而言,我国的初期政策导向及监管实践均聚焦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即以环境(E)为主要关注重点,开展绿色信贷等制度建设工作,提出了企业层面的环境信息披露要求。
近年来,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需求不断增加,监管部门通过制定一系列的监管政策与指引文件,对市场主体提出更加明确的社会(S)和治理(G)要求与目标,逐步勾勒出我国的ESG框架。
根据《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在合规的过程中,应当完善绿色金融相关的公司治理,确定自身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加强自身绿色金融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防范客户及其主要承包商与供应商可能带来的环境、社会相关风险,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实现自身运营碳中和。
同时,在投融资过程中,机构应充分考虑ESG因素,将绿色金融实践情况纳入内部管理与考评制度建设,充分披露绿色金融发展情况,可引入第三方对机构履行环境、社会和治理责任的活动进行评估,从机构内部管理与考评制度建设以及外部信息披露与监督等方面促进ESG理念的全方位落实。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对客户的ESG评估方面,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制定针对客户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评估标准,对客户风险进行分类管理与动态评估。
其中,银行机构应将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客户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并在贷款“三查”、贷款定价和经济资本分配等方面采取差别化的风险管理措施。保险机构应将风险评估结果作为承保管理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根据客户风险情况,实行差别费率。
此外,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对存在重大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的客户实行名单制管理,行使作为债权人或股东的合法权利,要求其采取风险缓释措施,包括制定并落实重大风险应对预案,畅通利益相关方申诉渠道,建立充分、及时、有效的沟通机制,寻求第三方核查或分担风险等。
国内银行保险机构ESG虽然按下“加速键”,但成本投入大、收益周期长等问题仍然存在,需要逐步规范ESG机构行为,加大金融监管力度,促进ESG投资更加可持续稳健发展。
界面新闻:银行保险机构在实现ESG合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挑战有哪些?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银行保险机构的ESG合规如何与国际接轨?
权威:由于中国在气候风险披露方面起步较晚,因此国内在这方面的法规政策尚有待完善。
随着绿色金融的不断发展,国内的监管要求将逐步与国际原则接轨,中国的政策制定者也将继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为金融机构引入更多符合国情的、具体的、可执行的信息披露标准。
金融领域面临的一个日益严峻的挑战是“洗绿”。企业为获得金融市场青睐而进行的“洗绿”行为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存在,给金融机构带来了巨大风险。
在中国,“洗绿”一般被认定为对环境实践、性能或产品的误导性宣称,监管机构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洗绿"行为进行处罚。
但是目前,中国还没有专门制定针对绿色金融产品认定和对“洗绿”行为进行处罚的规定。预计在不久的将来,明确、严格、可执行的绿色金融产品认定规定将得以实施,以有效遏制“洗绿”行为,规范绿色金融业务。
来源:界面新闻
作者:方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