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黄冈市人民政府印发《黄冈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若干措施》提出,将支持改善住房条件。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时优先分配,并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差异化照顾。2022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黄州城区购买商品房,二孩家庭享受5000元、三孩家庭享受10000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夫妻双方均已建缴住房公积金,在黄冈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先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不能满足需求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限额首套房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二套房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若干措施》明确,2023年6月30日前,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在本市购买改善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利率、首付比例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上述政策适用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黄冈市户籍居民和取得居住证的在黄务工经商的非黄冈市户籍人员。政策兑现主体,产前由孕妇户籍所在地、产后由孩子户籍所在地负责,所需费用由各县(市、区)财政予以保障,黄州行政区划内适用对象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统一由黄州区负责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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