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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母婴品牌“婴之皇”一成都加盟店“暴雷”,涉案或超百万,法院裁定涉刑事犯罪移送警方

2026-06-27 12:10:01

今年3月,四川母婴品牌“婴之皇”旗下一加盟店暴雷引发关注。据当地媒体报道,涉事门店即婴之皇中德英伦城邦店,因预付卡充值暴雷,门店关闭,涉及400余名消费者,涉案金额或超百万元。

6月26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多名受害宝妈处获悉,有宝妈将涉事门店负责人李某等三人,以及四川婴之皇母婴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婴之皇公司)告上法庭后,6月中旬,成都市高新区法院作出裁定,认为涉事门店在明知不具备发货能力或还款能力时,仍收取消费者预存款项,涉及人数众多,金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涉事门店更换招牌前后。受访者供图

26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涉事门店三名负责人电话,均无人接听。成都高新区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法院已于6月24日通过机要邮寄形式将案件移送高新区公安分局。

四百余名消费者被骗,涉案或超百万

涉事婴之皇中德英伦城邦店工商注册名为高新区英伦婴皇母婴用品店。天眼查显示,该店成立于2023年2月,注册资本10万元,经营者为朱某。

周女士家住该门店附近。她告诉上游新闻记者,2025年9月,她看到该门店货架上有自家小孩经常喝的一款奶粉,“价格跟在网上买的差不多。一是招牌是婴之皇,在四川还是比较知名,二是感觉实体店货源有保障,三是离家近随时可以提货,所以我第一次订了13罐奶粉(买2件送1罐)。”

周女士称,去年12月中旬,她看到朱某的女婿李某在朋友圈发布消息称,买奶粉赠会员兑换券,消费200元换一张兑换券,“35张可兑换滑板车,85张可兑换电暖风机”,还有多项福利优惠活动。

2025年12月20日,周女士又花7680元订购了30罐奶粉(买4件送6罐)。2026年1月,因孩子不再饮用该款奶粉,周女士依据店家此前“喝不完可退、可补差价换购”的承诺申请退款。李某却以款项已上交公司、需走流程等理由拖延,先后承诺月底、年后退款,直至2026年3月仍未兑现。

3月24日,涉事店铺张贴“25日至26日闭店学习”的告示,周女士一度信以为真。直至3月27日朋友告知店铺更换招牌,她才察觉门店疑似“暴雷”。

周女士与门店负责人李某的聊天记录截图。受访者供图

记者了解到,河南、河北、新疆、广西等全国多地亦有宝妈受害。河南商丘的冯女士称,2025年11月,她在网上看到有宝妈发视频,称自己买的奶粉便宜有保障,私信之后对方向她推荐了李某的微信。

“李某朋友圈经常发一些发货的信息,他老婆毕某还拿到过婴之皇分公司的业绩标兵。”观察一段时间后,冯女士花了3360元订购了15罐奶粉(买两件赠3罐),“平均每罐比在当地买要便宜40元左右。”

“结果第一次收货只收到两罐,门店答复称跨区域销售一次性只能发两罐,多了要被罚款。”冯女士称,至3月下旬自己还有6罐奶粉没收到货。

河北石家庄的王女士称,今年3月5日,她从李某处花2988元下单了15罐奶粉(买两件送3罐),“李某承诺3天内发货,催了三天发来一个虚假快递单号。我要求退钱才发了两罐,理由也是跨区域销售会被罚款。”

担心被套路的王女士果断要求李某退钱,孰料对方又以各种理由推脱。“我们这边派出所也给李某打了电话,始终没能得到解决。”王女士称,3月27日左右,她在网上发帖拉了维权群,“当天上午才几十个人,到下午就有三四百人。”

据当地媒体报道,经消费者初步统计,此次受影响用户达400余人,充值金额从数百元至数万元不等,总金额或超百万元。有消费者为购买低价奶粉先后充值8万元,目前仍有3万元余额未消费,且自1月起商家便以各种理由拒发奶粉。

品牌方称察觉门店有经营风险,今年1月已解除加盟关系

周女士等多名成都本地宝妈告诉上游新闻记者,3月27日至28日,当地社区组织了受害宝妈群体及李某等人协商,“李某到场后却称自己无货无钱,让大家签订退款协议书。”

至于店铺变更招牌的原因,周女士等人表示,是3月27日婴之皇公司对涉事店铺发出了《商标使用权终止函》,要求该店在3日之内终止使用所有“婴之皇”标识的物料,并停止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周女士提供的照片显示,涉事店铺原招牌为“baby king婴之皇中德英伦城邦店”,后更名为“英伦婴皇母婴用品店”。不过,6月26日,记者实地走访发现,“英伦婴皇母婴用品店”的招牌也已被撤下,门上贴出了“房东直租”“商铺出售”等广告。

商铺门口4月18日贴出的一张通知显示,产权方称其与原承租人毕某的商铺租赁合同将于4月27日正式解除,商铺产权方从未参与涉事母婴店任何经营活动,凡与该母婴店经营者毕某产生消费争议及各类债务纠纷问题均与产权人无关。

记者多次拨打李某电话,截至发稿未能接通。记者拨打毕某及朱某电话,显示电话已停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李某及妻子毕某2023年2月曾被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同年7月被下达限制消费令。

门店负责人毕某的朋友圈截图。受访者供图

记者注意到,3月28日,婴之皇公司曾发布声明称,该公司已于1月22日与涉事门店解除特许经营合作关系,双方仅为供货关系,加盟门店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同时声明表示,正配合相关部门督促门店负责人与消费者沟通解决问题。

记者获得的一份婴之皇公司提交给法院的情况简介显示,该公司于2023年2月与毕某签约高新区中德英伦城邦加盟店,2025年10月30日双方重新签订合同,涉事店铺经营者为朱某、毕某、李某。

“2026年1月,有两名顾客反映该门店未按约定发货。我司随即联系李某,其解释称是异地发货,担心被厂家处罚,因此要求顾客先将空罐寄回,再安排后续发货。”婴之皇公司称,因厂家要求该司货品不得作跨省销售,当时公司已察觉到该门店存在经营风险,2026年1月22日终止与涉事门店合作,并向对方送达了《解除特许经营合同通知书》和《商标使用权终止函》。

至于为何在2026年3月27日、28日才发布声明,婴之皇公司称,是因为此后陆续有更多消费者投诉该门店收取货款后迟迟不发货,该司意识到李某可能存在以“低价销售圈钱”为目的的经营行为。

婴之皇公司称,此前一直要求李某更换门店招牌,因招牌由其自费制作,不便强行更换,经过多次沟通与强烈要求,李某才最终同意更换。

婴之皇公司表示,从未以总部名义发行任何形式的储值卡、充值卡或预存卡。消费者所反映的充值行为均为该门店自行线下收款,属于李某的个人经营行为,总部未收取任何相关款项;公司仅向该门店提供了进销存管理软件,李某线下收款后并在该小程序上记账,方便顾客查询;该司软件后台抓取的运营数据分析报表,也证实从未有线上充值订单数据。

法院裁定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周女士等人称,4月初在社区协调下,有部分宝妈与李某签订了退还协议,约定一个月内退钱,“但期限到了,李某等人又玩失联。”此外,宝妈们还通过各种渠道投诉,以及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说涉事店铺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发货,且该情况属于经济纠纷不予受理。”

无奈之下,周女士等人向成都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朱某、毕某、李某及涉事店铺返还货款,同时要求婴之皇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周女士等人表示,她们是出于对“婴之皇”品牌的信任才在涉事门店订购奶粉,“婴之皇公司说1月22日就终止加盟关系,但直到3月27日涉事门店都还在用婴之皇的标识。”

6月5日,周女士诉讼案在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涉事门店李某、毕某、朱某三人缺席审判。

婴之皇公司3月28日发布的声明。社交账号截图

婴之皇公司答辩称,该司并非案涉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且该司授予涉事加盟店使用“婴之皇”品牌标识,是基于合同的品牌授权,属于正常的商业特许经营行为。该司对原告损失的产生不存在过错,系原告自身未尽到理性消费者的合理注意义务,原告要求该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缺乏法律依据。

婴之皇公司还称,“婴之皇”品牌并不具有知名度,且周女士购买的奶粉也并非“婴之皇”牌奶粉,“从原告整个消费心理而言,决定原告是否在涉事母婴店消费决策的核心在于:门店地理位置距离居住地近;该店的奶粉品牌是否有原告欲选择的品牌;促销活动优惠力度是否够大。只要满足上述三个条件,该母婴店本身叫‘婴之皇’还是‘孩之皇’抑或是其他名字,均不影响原告决策。”

婴之皇公司表示,本案中李某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促销手段,向众多消费者收取大额预付款,其行为具有明显的预谋性和欺骗性,自己也是李某欺诈行为的受害者。

成都高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涉事门店已明显经营困难时,李某、毕某仍通过微信、小红书等渠道宣传充值消费活动,并通过朱某、李某、毕某的支付宝、微信收款码收取消费者预存款项,收款后未按约向消费者交付约定货物。朱某、李某、毕某明知不具备发货能力或还款能力时,仍收取消费者预存款项,涉及人数众多、金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

6月12日,成都高新区法院做出裁定,驳回周女士的起诉。其他几名提起诉讼的宝妈告诉记者,她们的起诉同样被驳回,法院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

6月26日,上游新闻记者从成都高新区法院获悉,该院已于6月24日通过机要邮寄形式将案件移送给高新区公安分局。

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

编辑:徐远哲责编:郎清湘,周尚斗 审核: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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