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深圳市维也纳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近日就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问题,将三门峡铂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原告主张,被告在经营活动中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并在相关网络平台上进行宣传推广,易使公众产生混淆,损害其品牌权益。
据诉状内容,三门峡铂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其酒店外观、客房用品及线上预订页面中,使用了与维也纳国际酒店高度相似的名称与视觉元素。而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平台运营方,被指未尽合理审查义务,为涉嫌侵权内容提供展示渠道,构成帮助侵权行为。
目前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法院将就涉诉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进行审理。此案反映出当前酒店行业在品牌命名与线上推广中存在的知识产权边界争议,亦对平台责任认定提出新的法律实践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