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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城口县、丰都县等多个区县 重庆启动县城黑臭水体排查工作

2026-06-24 13:50:13

第1眼TV-华龙网讯(首席记者 陈雨)6月23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县城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对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开展县城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其余27个区结合实际参照《通知》开展排查。

官网截图。
官网截图。

据悉,本次排查对象包括:排查范围内的河流、沟渠、湖库、坑塘等(包括常年有水及季节性有水的水体)。原则上将河流沟渠型长度大于100米、湖库坑塘型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水体纳入排查范围,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不限于上述规模。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通过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反演结果判断为疑似黑臭的水体和信访、投诉、舆情频繁的水体应作为重点排查对象。

在排查溯源方面,将按照黑臭水体治理现有工作机制,参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要求,开展排查溯源,明确黑臭水体名称、位置、长度或面积、主要污染来源等信息,并拍摄带有地理坐标信息的现场照片。鼓励使用全国水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平台中黑臭水体排查手机应用程序(APP)提升工作效率。

根据《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7月20日前将监管清单及现场照片报送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8月底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对监管清单上的黑臭水体开展核实,并对排查范围内的水体开展抽查工作。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县城黑臭水体一并纳入监管清单。

《通知》明确,2026年11月底前,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公示县城黑臭水体治理清单、主责部门及达标期限等,接受群众监督。鼓励在黑臭水体附近通过标识牌、公告栏等渠道主动公开黑臭水体信息。

重点排查区域清单表。
重点排查区域清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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