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网站消息,因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浙江由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罚款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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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当事人浙江由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在天猫平台上开设有“Ulike官方旗舰店”店铺销售脱毛仪。当事人在店铺广告页面中使用“已帮助300万+用户成功脱毛”“无蓝宝石灼热刺痛热损伤非冰点脱毛光到达皮肤的温度是70°C~100°C”等表述。事实上,上述表述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的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上述广告页面系当事人制作后发布,广告费用共计12.41万元。案发后,当事人已对广告页面进行了整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浙江由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处以37.5万元罚款。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浙江由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曾用名义乌肌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潘玉平,持有其50%股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