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10月12日,金丹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10月9日、10月1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编辑 赵思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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