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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拟出新规规范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

2026-10-10 01:26:08

《证券日报》记者10月9日从券商处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已起草《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正在向各大券商征求意见,旨在进一步规范保荐代表人(以下简称“保代”)执业行为,压实保荐机构管理责任,净化行业生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总体来看,本次《规范》起草思路清晰,整体遵循三大核心原则。一是坚持目标导向,重点对照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要求,通过进一步规范保代执业行为,压实保荐机构管理责任,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二是解决重点问题,针对廉洁从业、违规入股、“只签不保”等严重损害公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等负面情形,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划好执业红线,净化行业生态。三是加强统筹协调,既直接规范保代个人执业行为,又同步明确保荐机构的管理责任,推动“机构管人”与“个人尽责”相统一,形成权责清晰、协同联动的责任体系。

从整体架构来看,《规范》全文共六章三十一条,涵盖总则、基本执业要求、廉洁从业基本规范、保荐机构管理责任、自律管理及附则六大板块,覆盖保代执业全流程、全场景,形成系统化、精细化的执业监管体系。

在核心执业规范层面,《规范》明确保代应当切实参与上市辅导、尽职调查、申报文件制作、审核问询回复及持续督导各环节工作,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内控管理、监管审核注册工作,严禁以人工智能辅助工具的输出结果替代专业判断,严禁“只签不保”,同时对签字项目负荷管理、离任责任衔接等作出细化规定。

具体来看,针对项目承揽这一风险高发环节,《规范》划出清晰执业红线,全面规范前端执业行为。明确保代及其他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在项目承揽过程中,不得诋毁同行,不得提出不合理报价,不得宣称与监管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熟悉,不得承诺降低尽职调查、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业务标准,不得承诺申报、注册等时间,不得承诺发行价格,不得签署抽屉协议。

同时,保代在使用人工智能辅助工具时,应当严格履行数据保密义务,加强对人工智能辅助工具输出结果的人工复核,不得以人工智能辅助工具的输出结果替代自身的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与专业判断。此外,保代应当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内控管理要求,亲自参加项目立项会议、质控现场检查、内核会议等重要内控流程,真实、准确、完整报告项目核查进展、重大风险及整改情况,如实答复内部问询,不得隐瞒重大风险、误导内部审核决策,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履职。

在压实保荐机构的管理责任方面,《规范》明确保荐机构在保代入口管理、职责划分、执业负荷管控、考核激励、日常执业监督、投资行为报备、违规入股核查、廉洁从业培训、执业退出管理、信息报送等方面的管理责任,要求保荐机构建立科学的保代评价与激励机制,保障保代独立、客观履职,不得因个人行业声誉放松质量管控标准。不得过度包装、炒作“明星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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