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10月13日,日科化学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与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克拉玛依碳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审议的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0亿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金额为8.9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6.0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2,646万元,系碳和科技为其参股子公司克拉玛依融和智算数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编辑 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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