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9月29日,浙江新能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6年9月24日、9月28日、9月29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编辑 袁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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