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王思奕)11月4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陕西巨丰投资资讯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巨丰投资广州分公司”)在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过程中,存在系统建设不完善,部分合规审核记录、部分投顾助理和投资顾问建议沟通记录未在业务运营支持系统完整留痕;未定期开展投资者适当性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网络营销管理存在不足,包括未通过官方渠道披露并及时更新本机构通过互联网进行营销的金融产品基本信息及其委托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信息、部分自媒体账号的认证人员和实际运营人员与公司备案记录不一致、部分自媒体视频和文章的标题与内容存在误导性信息等问题。
广东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陕西巨丰投资广州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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