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蓝鲸新闻10月14日讯(记者 陈晓娟)记者从业内获悉,监管部门近日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开展“快返型”产品排查整改的通知》(下称《通知》),针对“快返型”产品启动专项排查整改工作,要求险企按期开展产品自查并提交排查报告。
《通知》称,近期在产品监管回溯时发现,行业内部分公司在银保渠道开发的交费期间3年、保险期间6年的普通型、分红型两全保险等“快返型”产品存在刻意压低精算费用假设,现金价值返本时间短,以此类产品冲规模,存在“长险短做”风险。
事实上,上述“快返型”产品,名义上是保险期间6年的长期人身险,但在第3个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即可超过已交保费实现“回本”。客户交完3年保费后退保就能拿回本金甚至收益,在银行渠道容易被包装成短期理财产品销售。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快返型”产品市场本身是有客户需求的,保险公司设计这类产品本身无可厚非。这并不意味着客户对资金流动性和较短回本周期的需求不合理,也不意味着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越晚超过已交保费越好。相反,客户对资金安全、流动性和长期储蓄的需求日益多元,保险公司需要通过产品创新予以回应,“只是要避免激进以及带来的风险。”
“监管的合理目标不是简单压低产品的现金价值,也不是否定客户的流动性偏好,而是防止保险公司以过度激进的产品设计和销售策略争夺短期规模,确保产品承诺、客户需求与保险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教授朱俊生指出。
朱俊生认为,部分产品过度突出“快速返本”这一销售卖点,推动保险竞争从保障和长期价值转向短期现金价值比较,会带来三方面风险:一是产品定价、费用安排和投资收益假设不够审慎,削弱长期盈利能力;二是客户可能将现金价值增长误解为确定的到期返还,忽视退保后保障终止、资金机会成本等因素;三是如果产品负债期限、现金流特征与资产配置不匹配,集中退保或业务快速增长可能加大流动性和资产负债管理压力。
对此,《通知》明确,各公司原则上不得新报备第3个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超已交保费的产品。过往报备的存量产品,存在类似问题的,原则上要主动停售。确有流动性困难的公司,要全面评估流动性缺口,制定妥善清理规范计划并与监管部门沟通,按照“量出为入”的原则,严控业务规模,并设置产品停售整改期限。
与此同时,机构要开展产品自查,严格落实“报行合一”相关工作要求,重点核查存量产品退保率、费用率等精算假设设置科学性、合理性;充分测算利率双向波动情景下,相关产品的现金流压力。对于盲目冲规模,造成市场恶性竞争的公司,监管将依法采取监管约谈、责令整改、暂停产品备案、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
天职国际金融业咨询合伙人周瑾在接受蓝鲸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监管的果断举措,一方面是纠偏部分公司的经营理念,要求摒弃规模导向和规模冲动,减少产品异化导致的销售误导以及后续潜在的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推动行业加快由追求速度和规模向以价值和效益为中心转变 ,另一方面是为了贯彻落实“报行合一”,强化费用率、退保率、投资收益率等精算假设的真实性管理,整治无序竞争,规范市场秩序。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排查整改正节点,恰是险企筹备2027年“开门红”的窗口期。
周瑾分析,《通知》短期内会表现为销售降温与保费阵痛,尤其对传统“开门红”期间的主导产品和销售策略会产生显著影响,“快返型”产品停售会使部分险企保费增速阶段性放缓,对依赖此类产品冲银保规模的部分中小险企,短期内面临产品切换和销售节奏调整的压力。长期看,该举措会对行业进行结构性纠偏,推动银保市场竞争从“比拼回本速度”转向“比拼投资能力与服务实力”,促使“开门红”从规模狂欢转向价值深耕,同时避免恶性竞争。
“监管约束可能促使保险公司重新审视快返型产品的设计和销售策略,但不意味着市场应当回到产品同质化、单纯追求长期锁定资金的模式。”朱俊生认为,未来产品供给和业务转型,关键在于从单一的“回本速度竞争”转向客户需求、保障价值、长期收益和风险管理的综合竞争。(蓝鲸新闻 陈晓娟 chenxiaojuan@lanjing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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