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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27,重磅收购获限制性批准!

2026-10-10 20:13:15

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获市场监管总局批准。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经审查,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002027)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

市场监管总局公告显示,2024年,分众传媒在中国境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的市场份额为50%—55%(排名第一),新潮传媒的市场份额为5%—10%(排名第二)。集中后实体的合计市场份额为55%—60%。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还深入考察了广告行业整体运行状况,认为线上广告渠道的持续分流、其他户外广告类别形成的竞争约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本项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

经评估,市场监管总局认为,分众传媒于2026年9月18日提交的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可以有效减少此项经营者集中对竞争造成的不利影响。自生效日起,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应遵守6项限制性条件,包括: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应当继续履行现有客户合同及其所有商业条款,应当以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继续提供电梯媒体广告服务等。

分众传媒表示,公司将依法合规推进本次交易,重点围绕价格稳定、公平服务等展开,在释放行业整合效率的同时,持续保障广告主、点位资源持有方及其他市场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从交易标的看,新潮传媒是一家“传统媒体+互联网”的科技媒体创新企业。截至目前,已在全国超200个城市有70万部电梯智能屏,每天覆盖45000个社区、1.8亿中产家庭人群,已经服务了23000多个客户。

回溯看,2025年4月,分众传媒披露重组预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新潮传媒100%股权。经初步协商,新潮传媒100%股权预估值为83亿元。

今年9月24日,分众传媒披露更新后的收购草案修订稿显示,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继学、重庆京东、百度在线等45个交易对方持有的新潮传媒90.02%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新潮传媒将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交易总对价为77.94亿元,其中现金对价2964.95万元,股份对价77.65亿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分众传媒表示,交易标的专注于运营社区数字化媒体平台,为广告主提供以智能屏为代表的户外数字媒体广告服务,以及牛框框海报和社区门禁等户外平面媒体广告服务等,资源点位与上市公司重合度较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聚焦主业,拓展优质资源点位,优化媒体资源覆盖的密度和结构,进一步扩大公司城市生活圈媒体网络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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