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观App

理性 建设性
打开

两部门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原创中新经纬

2026-07-10 18:26:05

【两部门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商务部、海关总署7月10日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对氦气(海关商品编号:2804290010)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后续相关调整将另行公告。(中新经纬APP)

王俊勇

全媒体中心编辑,主要关注科技、教育等领域。

相关推荐

四川:抓好规划编制、项目推进等工作推进“六张网”建设

欧盟连开巨额罚单之后,中企应如何理解当下的数字监管?|会客厅

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货物转运站三年服务逾8万车次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供参考、交流,不构成任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