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智讯 10月7日晚间,西部材料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9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高性能稀贵金属材料产线技改项目、高端装备用钨钼材料产业化项目、高性能钛及钛合金精密铸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冷轧精密箔带材生产线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13070.00万股(含本数),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前,西北院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3.6755%,为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财政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按发行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后西北院持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8.6758%,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的军工审查事项已取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的审批通过,尚需取得有权国资监管单位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文由AI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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