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对话田轩:建议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优化重点转向“提转化率、改用途导向”

2026-11-03 12:13:11

中新经纬11月3日电 (魏薇)2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先后召开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座谈会和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座谈会。

会议提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由阶段性安排转为长期制度性安排,再贷款利率由1.25%降至1%;金融机构坚持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再贷款利率基础上合理加点并增加贷款投放。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于2024年10月设立,旨在引导金融机构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分别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推动上市公司积极运用回购、股东增持等工具进行市值管理。

针对本次调整以及下一步优化方向,中新经纬专访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田轩。田轩认为,这次调整的意义不止于降息25个基点,更在于政策工具功能定位的质变,以及“制度化”定型,意味着工具从应急式托底转为常态化安排。

从应急式托底转为常态化安排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的具体做法是金融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贷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发放贷款后于次季度第一个月向央行申请再贷款。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央行按贷款本金的10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再贷款利率由创设之初的1.75%,到2025年5月下调至1.5%、2026年初下调至1.25%,再到2026年11月2日进一步下调至1%。设立初期,政策还明确企业端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

田轩分析称,“在再贷款利率基础上合理加点”,意味着金融机构在央行低成本资金支持下,可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灵活定价,央行实质上把利差让渡给了银行,针对的也是此前部分银行因行政性压价导致的“不敢贷、不愿贷”的顾虑,进一步激励银行加大投放力度,同时以市场化加点约束风险定价,避免形成新的道德风险。

他进一步指出,“由阶段性安排转为长期制度性安排”,也回应了之前存在的问题,即企业因政策期限短、不确定性高,转向自有资金回购的顾虑。如此,回购增持将顺利成为可纳入年度市值管理规划的常规融资选项,从而提升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可预期性与稳定性。

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6月末签约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金额超3900亿元、已发放超2100亿元;截至2026年11月2日签约金额约4400亿元、累计发放量超2800亿元。

“四个月间签约增500亿、发放增700亿,发放与签约之比从约54%升至约64%。发放比例的提升,说明‘签约不投放’的堵点在松动,资金从签约到落地的转化速度加快,也反映出上市公司对这项工具的接受度和使用意愿在增强。”田轩说。

“资金使用效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当日,中国证监会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全市场已有902家上市公司披露1110单回购增持贷款公告,加上中国国新、中国诚通两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申请的增持贷款,目前申请贷款额度上限已累计约4400亿元。

田轩指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落地两年,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改善市场生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是在市场阶段性承压时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成为稳定的增量买盘,在2025年4月、2026年7月市场波动期间,业务申请与放款规模均明显冲高。

在肯定成效的同时,田轩也指出,最新数据显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虽已发放超2800亿元,相较于签约金额4400亿元,转化率仅约64%,近四成额度停在合同里,说明资金使用效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他进一步指出,对比政策首年来看,第二年度(2025年10月—2026年10月)A股新申请回购增持贷款仅366笔、上限约816亿元,较首年分别下滑约51%和46%,而同期A股回购金额同比增长13.8%至1573.88亿元,说明上市公司更多依靠自有资金开展回购,对再贷款工具的依赖度有所下降。这一变化本身是市场成熟的表现,但也提示专项贷款相关政策需要在激励设计上进一步适配市场新阶段的需求。

田轩认为,政策优化重点应从“扩额度降利率”转向“提转化率、改用途导向”。

首先,政策优化的第一要务是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优化银行内部考核和监管指标,需要明确风险权重、不良认定与资本占用的差异化处理;同时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压缩从授信到入账的时间,降低合规成本,推动专项贷款由“可选项”向“便利项”转变。

其次,增持金额降幅较大,主要因受益主体向中小市值公司集中,龙头公司则有充裕现金流而转向自筹。建议进一步降低融资门槛、放宽抵质押要求,将产业资本、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地方国资平台更充分纳入,并针对增持端单独设计更长期限、更灵活的价格与担保安排。

再者,建议考核口径从“签约额”改为“实际投放与回购完成率”,将资金实际使用效率纳入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考核评价体系。同时建立额度回收再分配机制,对连续两个考核期未使用的额度进行回收,重新分配给转化率高、需求旺盛的地区和机构,避免额度长期沉淀。

同步强化激励导向,对用途导向进行区分。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类回购不减少股本,不直接提升每股价值,对股价支撑作用有限,建议对注销式回购、破净公司回购给予更优惠利率或更高贷款比例,并将股息率高于融资成本的红利资产套息逻辑制度化,使专项贷款真正服务于提升股东回报与上市公司质量的核心目标。

最后,提升工具逆周期弹性。可探索额度与市场估值指标挂钩的动态调节,当市场处于估值低位、回购增持需求上升时,自动释放更多额度空间,降低申请门槛;而当市场过热、估值偏高时,相应收紧额度投放节奏。

(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魏薇:weiwei@chinanews.com.cn)(中新经纬APP)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责任编辑:董文博 罗琨

评论区

暂无评论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供参考、交流,不构成任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