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10月30日,长沙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落实全国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要求。
新政指出,长沙将分类加强预售管理。新取得土地项目:2026年8月28日后新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申请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新政明确,推出现房销售定金制度,房企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可收取不超总房款5%的定金,资金全额专户监管、竣工交付前不得动用,通过制度创新筑牢购房者资金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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