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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安空调,为何要让家长“自愿”出钱

2026-09-30 19:39:03

作者:马青

据媒体报道,近日,广东湛江遂溪县一小学家委会在家长群发起捐款,号召家长为教室安装空调。通知中特别注明“完全自愿,不强制”,但捐款采用实名接龙的方式进行。谁捐了、捐了多少,群里一目了然。有家长直言,孩子还在班里,“不好意思不捐”。9月29日,当地教育局已责令学校停止这一活动,并将通过接龙方式收取的捐款全额退回。

公益捐赠当然需要信息公开,但那是指项目公开、收支公开、资金用途公开,不是指每个人捐了多少都要公开。在任何一项捐赠中,公开捐赠名单,都有可能对后来的捐赠者产生一定的道德压力,在家长群里,这种压力只会更大。即便没有老师直接提要求,也没有人明说不捐会有什么后果,但如果不捐,孩子会不会失望?会不会在班上显得特殊?判断一项捐款是否自愿,不能只看通知上有没有写“自愿”两个字,还要看参与者是不是真的能够拒绝。在谁没捐一目了然的情况下,这种捐款就很容易变成“被自愿”。

更何况,家委会本来就不是收费主体。教育部等十三部门此前明确要求规范家长委员会行为,“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名义违规收费”。家委会的职责,是沟通家校、反映意见、参与和协助学校教育管理,而不是替学校向家长筹钱。当地教育部门接到反馈后立即叫停并退款,也再次说明了这条边界。

据报道,该校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是响应政府的“清凉计划”,并非学校自行组织,钱也不经过学校账户。钱不经过学校账户,学校就没责任吗?当然不是。家委会发起捐款,是在学校组织家委会开会之后进行的,家委会的行动得到了学校的默认和支持。募捐对象是学生家长,募集的钱最终用于其学校教室安装空调,学校就不可能只是一个旁观者。由谁收钱、钱进谁的账户,只是形式,学校有没有履行好对家委会的指导和监督责任,才是关键。

更值得注意的是,“清凉计划”本身也不应被理解成向学生家长筹钱。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首先属于政府和学校办学保障体系的责任。当然,空调目前还不是全国统一规定的中小学必配设施。在财政投入之外,发动商会、企业、乡贤、校友等社会力量支持教育,可以成为有益补充。湛江推出“花朵清凉接力计划”,就是在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同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并将善款纳入专项账户管理。这才是社会公益支持公共教育应有的逻辑:政府承担基本保障责任,社会力量提供补充。

然而到了这所学校,事情却变了味。据家长反映,班里有70多名学生,家委会倡议每人捐款200元,最终募集11400多元,用于本班空调购置、安装以及后续电费和维修。所谓面向社会的公益行动,实际上变成了由本班家长集体出资给学校安装空调。这就不能只用“自愿捐赠”来解释了。社会公益可以为公共教育锦上添花,但不能把办学条件改善的成本顺势转嫁给家长。学校需要反思自己有没有弄清楚公益捐赠的真正含义?

遂溪县教育局不仅叫停捐款、全额退款,还表示将进一步厘清学校与家委会的权责边界。这一表态至关重要。叫停一次违规捐款并不难,更重要的是防止类似事情换一种形式再次出现。让孩子们在炎热的夏天用上空调,是所有人的期盼,但究竟该由谁来为这份“清凉”买单,是最该说清楚的事。(马青)

[ 责编:郝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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