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10月15日,鞍钢股份发布公告称,因工作变动,李景东先生于2026年10月15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职务,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任后,李景东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2026年10月15日,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聘任袁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袁敏女士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尽快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
(编辑 丛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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