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苑)当前,纳税人通过委托代理方式办理涉税业务是国内外的通行做法。现实中,部分纳税人会为压减成本选择自然人代办涉税业务,而不委托合规涉税中介。那么,自然人从事税务代理是否违规,存在哪些涉税风险?应当如何委托合规的涉税中介办理涉税业务?对此,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客座导师余世勇。合规涉税服务与违规“隐身代理”“合法合规的涉税专业服务,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规范的原则,在法定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余世勇明确指出,自然人以个人名义对外承接市场化涉税代理业务,不依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不报送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刻意隐匿中介执业身份,假借委托企业办税人员甚至法人、财务人员等身份办理业务,规避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监管的行为,属于《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禁止的“隐身代理”违规情形。余世勇强调,“隐身代理”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相关自然人不具备法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资质,不履行人员报备义务,刻意规避行业监管与信用约束。甚至部分自然人利用“潜于水下”的“隐身”特点,协助企业虚构凭证、隐匿收入,实施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破坏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隐身代理”存在多重隐患“办税找对人、找对机构,才能真正省心。找错了人,麻烦可能比省下的那点功夫大得多。”余世勇特别提醒,“隐身代理”模式下,代理人员和委托人双方都会面临风险。《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存在相关违规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提示提醒、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约谈,扣减信用积分或纳入负面信用记录;情节较重或逾期不改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予以公告。涉及特殊情形且逾期不改的,严重时还会提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许多风险产生的根源,在于实际业务属性与登记身份不一致。”余世勇介绍,无资质的自然人没有合法规范的机构主体,甚至部分自然人冒用他人身份办理涉税事项,发生代理过错造成损失后,纳税人追偿难度大;还有部分自然人假借委托代理权限,擅自使用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办理自身经营业务,实施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从而让企业面临重大涉税风险,出现经营危机。用好“信用码” 选择靠谱中介“推广应用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码是为了增强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诚信意识,规范涉税服务行为。”余世勇指出,纳税人在选择涉税中介时,不能轻信广告和口头承诺,应当主动核验该中介及其服务人员的信用码,核实执业备案身份,审慎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增强风险意识,划清权责边界。余世勇介绍,该信用码是税务机关赋予涉税中介机构及其服务人员的专属二维码,相当于“电子信用名片”。通过扫描涉税中介机构信用码,即可知晓该中介当前信用积分、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通过扫描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码,即可知晓其姓名、当年服务户数、任职机构信息、个人信用积分情况等信息。余世勇进一步强调,在当前以实名制管理为基础、“信用+风险”监管为核心的全链条监管体系下,广大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应当树牢合规执业理念,恪守税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诚信执业,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税收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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