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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股份:因安全事故被罚款200万元

2026-10-14 21:52:14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武斌)包钢股份10月14日晚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对“内蒙古包头包钢稀土板材有限责任公司‘1·18’重大容器爆炸事故”负有责任,被处以200万元罚款。同时,两名相关工作人员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被吊销。包钢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相关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但处罚将导致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200万元。此外,公告还特别说明,所涉及的2名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均非上市公司层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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