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晗)8月7日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明确,按照此前《关于落实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做好房屋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140号)要求,父母将家庭名下本市商品住房赠与成年子女的,应核验成年子女的购房资格。为回应居民诉求,落实因城施策调减限制性措施的要求,《通知》明确,对父母将家庭名下本市商品住房赠与成年子女的,不再核验购房资格,居民可持相关材料直接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