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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自动驾驶系统标志灯将有统一标尺

2026-10-21 07:52:06

◎记者 邱思雨曾因眩光、亮灭逻辑无序等安全问题引发争议的智驾“小蓝灯”,迎来国标规范。10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针对车辆外部灯光系统,征求意见稿提出多项新要求,涉及自动驾驶系统标志灯、灯光显示内容、灯光控制方式及灯具组合等方面。业内专家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标准的推进,意味着发展思路从“技术先行”转为“规则前置”,为汽车智能化创新划定安全边界,推动产业迈向权责清晰、安全可控的发展道路。自动驾驶系统标志灯应采用蓝绿色自动驾驶系统标志灯(即:ADS标志灯)是向其他使用道路者表明车辆自动驾驶系统处于激活状态的灯具。征求意见稿明确,不具备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系统的车辆,禁止安装ADS标志灯。同时,ADS标志灯的专用光色要求为蓝绿色。此前,L2级别辅助驾驶信号灯大多采用蓝色,业内将其称作智驾“小蓝灯”。今年7月,多家车企陆续收到禁用L2级别辅助驾驶“小蓝灯”的消息。7月底,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发文表示:夜间开启的“小蓝灯”,容易让其他道路参与者产生眩光,观感刺眼,特别是干扰周边驾驶员对路况的判断;带有该指示灯的车辆更容易被其他车主借机加塞、近距离跟车,增加路面通行风险。同济大学汽车与能源学院教授朱西产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汽车的外部标志灯使用蓝光,目前来看存在眩目问题,中国需要在灯光标准里对自动驾驶相关标志灯规定更合理的光色。”除眩光问题外,受统一标准缺失影响,此前“小蓝灯”的点亮、熄灭时机并无明确规范,灯组工作状态存在较大随意性。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副教授胡川此前告诉记者,未来若进入L3、L4级自动驾驶阶段,有必要向外部传递车辆运行状态,可配套相关的外部信号提示灯,但必须实现统一标准、统一信号含义与统一适用场景。征求意见稿提出,当激活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功能时,所有ADS标志灯应同时自动点亮,且在自动驾驶系统处于激活状态时保持点亮。在车辆驾驶自动化系统处于L2级及以下自动驾驶功能时禁止点亮。当自动驾驶系统退出时,所有ADS标志灯应同时自动熄灭。禁止手动开启或关闭ADS标志灯。除自动驾驶标志灯外,征求意见稿还对汽车外部灯光的显示内容作出限制。根据相关要求,除发光徽标功能外,灯具其他功能不得显示文字。同时,灯具点亮后形成的发光图案,不应构成或组合具有表情含义的人脸、动物面部或其他拟人化图形。根据编制说明,新标准建议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针对新申请型式批准及已获型式批准的车型,部分涉及前照灯调光装置等技术要求的条款设置了过渡期,最长为48个月。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19日。汽车智能化创新须安全先行从隐藏式门把手到智驾“小蓝灯”,伴随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各类创新设计不断涌现。部分创新方案收获市场认可,也有部分设计因安全隐患等一系列原因需要规范调整。对此,多位专家告诉记者,在汽车智能化演进的过程中,安全始终是不可动摇的第一要义。创新本身无可厚非。在胡川看来:隐藏式门把手的症结并不在于“隐藏”这一设计形式,而是车辆遭遇事故、断电等异常场景时,能否实现便捷、可靠地开启;智驾“小蓝灯”同理,核心不在于增设一盏指示灯,而在于其是否具备清晰、必要的交通语义。“汽车属于安全属性极强的产品,营销层面可以突出创新,但不得模糊技术边界。”胡川说。同济大学汽车与能源学院汽车产业与技术战略研究中心主任王宁告诉记者,“小蓝灯”事件标志着行业发展逻辑正在转变,从过去鼓励技术先行探索,逐步过渡为涉及公共道路秩序的功能,需要先统一规则,再开展规模化落地应用。在王宁看来,标准是高阶智能驾驶规模化商用的重要基础。“车企、有关部门与标准体系需要协同发力,实现技术创新与规则建设同步推进,引导智能汽车产业迈向权责清晰、安全可控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王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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