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1日讯 浙江证监局网站近日披露了《关于对杭州精英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对王秀玲及缪慧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浙江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杭州精英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英在线”或公司,证券代码:871575)未按规定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王秀玲、董事会秘书缪慧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五条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十五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对王秀玲及缪慧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违规行为影响,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相关方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精英在线于2017年6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主办券商为国投证券。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