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000545)10月16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钛白”)近日收到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被告单位南京钛白、被告人姜明等人污染环境一案,将于2026年11月2日9时30分开庭审理。若法院判决认定南京钛白构成单位犯罪,则公司存在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情形的可能,且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根据前期信息披露情况,南京钛白及相关个人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件已于今年3月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南京钛白及相关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处置有害物质,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7月初,金浦钛业公告收到前任董事兼副董事长、总经理彭安铮家属提供的《拘留通知书》,彭安铮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刑事拘留。公开资料显示,彭安铮于2016年6月至2024年9月兼任南京钛白法定代表人。8月28日,金浦钛业公告称,南京钛白收到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检察院送达的《起诉书》。检察机关指控,被告单位南京钛白、被告人姜明(时任南京钛白副总经理)、徐长海(时任南京钛白副总经理)、郭玉富(时任南京永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处置有害物质,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四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案人何磊(时任南京钛白四车间主任)、彭安铮(时任南京钛白总经理)另案处理。起诉书披露后,8月31日公司股价跌停,收报2.42元/股,跌幅10.04%。10月16日收盘,公司股价为2.09元/股,公司市值约为20.62亿元。公开资料显示,金浦钛业是国内较大的硫酸法钛白粉生产企业之一,主营金红石型、锐钛型钛白粉,其中南京钛白主要生产金红石型钛白粉。受钛白粉市场需求疲软、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近年业绩承压。公司表示,目前本次案件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财务、经营状况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作者:仲茜来源:上海证券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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