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李佳雪)11月2日晚间,通灵股份(301168)披露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尚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严荣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通灵股份关联方镇江尚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昆商务”)于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3日通过有偿拆借资金方式占用通灵股份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同时通灵股份就上述情况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严荣飞作为通灵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财务总监,尚昆商务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主导资金拆借行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通灵股份、尚昆商务、严荣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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