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10月22日,华盛昌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编辑 赵思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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