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9月28日,金融监管总局表示,近日,金融监管总局、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召开科技保险交流推进会,落实《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总结地方和保险机构实践经验,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部门、各地区和保险机构协同推进,科技保险从试点探索走向体系推进,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保障范围持续拓宽。2026年1月至8月,科技保险为科技活动提供风险保障8.7万亿元,同比增长66.9%。经营主体由初期4家试点增至60余家,首台(套)、首批次保险机制运行十余年,为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提供超万亿元风险保障。有关地方在商业航天、集成电路、量子科技等方面的科技保险探索取得积极成效。
会议强调,科技保险是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有效抓手。要围绕“保障谁、保什么、怎么保”,落实相关政策举措,发挥保险业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各地要因地制宜,创新特色保险产品服务,注重构建多元化保险保障体系。
会议指出,“十五五”时期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成科技强国的关键攻坚期,要深刻认识科技保险服务科技创新的重要意义。科技创新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长周期等特点,科技保险要从保资产延伸至保过程,从保结果延伸至保探索,从“经济补偿”延伸至“风险减量”和“赋能增信”。要加强政策宣传,建立科技保险协调推进机制,推动科技保险政策落地见效。支持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成为科技保险创新“首发地”,发挥先行先试和引领示范作用。
会议要求,要聚焦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保险覆盖面,推动科技保险进园区、进孵化器、进高新区。要围绕研发、中试、成果转化、首试首用、产业化全链条优化保险产品,把风险评估、监测预警、隐患排查嵌入企业创新流程。保险机构要从政策、产品、团队、人才、考核等方面,加强自身建设,沉淀科技风险数据,改进精算定价。保险资金要通过债券、基金、股权、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金融监管、科技、工信、财政、知识产权等部门要强化协调,统筹支持创新与资金安全管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同时,会议还启动了科技保险主题宣传活动,交流了科技保险政策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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