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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保合作、撬动风险减量,农村道路迎来风险管理新思路

2026-11-01 19:26:10

路窄、坡陡、沟深、桥梁隧道密集,农村道路先天条件不足,安全隐患重重,管理难点凸显。而与之相对应的是线多面广、警力不足,如何克服重重困难筑起安全防线?10月30日晚间,金融监管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警保合作 助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进一步深化警保合作,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减量功能作用,助力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与保险业探索协同治理,鼓励保险机构自愿参与,依法合规推动公安交管与保险业数据交互对接。

图片来源:壹图网

探索协同治理,鼓励险企自愿参与

截至2025年底,农村公路里程471.12万公里,占全国公路总里程的84.45%。国省道沿线村庄密布,群众出行频繁,交通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尤其是55岁以上中老年群体,由于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出行环境复杂,历来是事故高发群体。

《指导意见》指出,鼓励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加强与保险业协作,积极探索工作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研究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联合交通运输部门或科研院所等专业机构参与,提升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鼓励保险机构自愿参与,各保险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商业自愿的原则,可采取警保共建等多种模式参与治理。

为何要引入保险业这一市场化力量?“农村道路交通点多线长、警力有限,单纯依靠交管部门执法偏向事后处置,引入保险机制,是借助市场化力量补齐基层治理资源短板,推动风险管控前置,从事故赔付转向事前风险预防,构建警保协同的共治模式。”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表示。

在具体举措方面,《指导意见》提到,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综合运用道路交通事故数据等,系统排查农村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重点排查平交路口、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团雾多发、长下坡、穿村过镇等高风险路段,形成道路安全隐患治理清单。鼓励有意愿的保险机构结合自身经营能力与公安交管部门协商确定具体的治理任务和工作方案,规范高效推进各项治理工作。保险业协会可探索制定行业统一标识,支持保险机构在参与治理的农村道路安全位置设置“警保合作、千村万路—××公司投建”标牌,保险机构可根据参与治理的客观实际加强品牌宣传,不得夸大宣传。

业内人士表示,保险机构的参与能建立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让安全与保费挂钩,引导各方主动降风险。

强化科技赋能,落地风险减量服务

推动治理从“事后赔付”走向“事前预防”,离不开专业能力与数据支撑,而这恰是保险机构的天然优势。凭借风险管理专业能力和长期数据积累,保险机构能够从源头识别隐患,推动风险治理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

数据,是打通警保合作的关键一环。《指导意见》要求,依法合规推动公安交管与保险业数据交互对接,逐步实现风险路段、事故信息、经济损失、保险赔付等数据共享。整合各方信息,探索建立信息化手段支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预警和综合整治数据统计工作,做好风险监测提示和整治效能统计评估。

此外,《指导意见》鼓励保险机构运用大数据、地理信息系统、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强化农村道路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和治理效果评估。发挥银保信公司提供高风险路段分布、赔付数据统计分析等技术支持作用。推进公安交管部门将警保协同治理隐患点段信息录入信息平台,动态跟踪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

保险风险减量能否真正落地,关键在于找到可量化、可持续的抓手。刘春生表示,保险风险减量可以落地的量化工作包括依托承保理赔数据识别高风险路段、车辆和驾驶人,开展安全宣教、车辆隐患排查,上报道路隐患并配套保费差异化浮动机制。

不过,落地过程中仍面临一定难点。刘春生直言,警保双方数据共享存在合规与隐私边界,同时风险减量投入回报周期长,保险机构持续投入的激励不足,叠加农村非标车辆多、情况分散,很难形成统一标准,容易出现治理浮于表面的问题,需要建立稳定的投入和考核机制。

北京商报记者 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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