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10月12日,上海电影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10月8日、10月9日、10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编辑 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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